院务公开

第一批新冠感染者住院费个人部分未完成退费公示表

2026-03-31

公示单位: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鹤城区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745-2788727

受理部门: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鹤城区人民医院)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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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办理退费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本院综合楼二楼财务科进行办理。

1、本人办理:携带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

2、委托他人办理:携带患者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患者签署的委托书、关系证明、患者本人银行卡原件;

3、死亡患者办理:携带患者户口簿或死亡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患者关系证明、被委托人开户银行卡。

公示说明:

1、公示期结束后,未退资金上交到财政账户,医院不再办理第一批退费工作。

2、请公示名单内人员尽快按要求补充材料并完成确认手续,确保退费工作顺利办结。